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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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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利部关于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淤地坝工程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运行管护责任主体做好淤地坝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为切实落实淤地坝安全度汛责任,做好2018年安全度汛工作,现将全省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人予以公布。各级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落实防汛保安各项措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行政领导和部门领导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并将骨干坝和位置重要的中型坝相关责任人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名单
甘肃省水利厅
2018年4月4日